认证资讯

联系方式

行业资讯
CEC注册疑问
行业资讯 2019-03-25 17:24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能源委员会(CEC)于2012年初通过了电池充电系统(BCS)能效新要求,此要求将于2013年2月开始施行。届时几乎所有出口到加州的电池充电系统都需要符合此要求。加州能效CEC对电池充电系统的要求几乎涵盖所有的电池充电系统,应用范围包括手机、笔记本和平板电脑、电动工具、个人护理电器、UPS以及非公路车辆(如叉车和高尔夫球车),牵涉到镍氢、镍镉、锂电池、铅酸等各种化学类型的电池系统。

1.如何确定各种电池充电系统从何时开始必须符合CEC能效要求?
    不同的
产品可根据下图来确定应该从何时开始符合CEC能效要求 
2.对于电池充电系统的CEC认证,CEC是否会发证书来证明产品已经符合要求?
CEC不会对产品发出符合性的证书,CEC认可的方式将符合要求的产品列名到CEC产品数据库,并会以正式邮件的形式通知申请者获得了认可。
3.由谁来申请注册电池充电系统的CEC列名?
一般来讲是由产品的商标持有者来申请CEC产品注册,商标持有者也可以选择委托
代理机构(如产品的制造商等)来申请产品注册认证。但在CEC数据库中的最终列名时必须清楚的显示出由哪个公司或机构来为商品在加州销售负责。


CEC对电池充电系统有特殊标识要求吗?
CEC要求符合规范的电池充电系统必须标示相应的符号,具体为一个圆形标记中带有“BC”两个字母,如下图例子。符号没有尺寸、颜色等要求。
该标识须易读且不易损坏,可以选择标识在:
    A:产品铭牌上;
    B:或也可以标识在零售
包装以及说明书的首页上;
但需要留意的是,如果产品没有零售包装,则必须采用第A种方式标识在产品铭牌上。